按照李明勋向元老院做出的解释,两个国难当头还要内斗的政权是完全没有希望的,给他们援助完全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最终,为了顾及社团的民族情绪,元老院通过了一项援助法案,法案同意对两个政权进行粮食援助,目标有二,提高其政权的稳定性和减少对沿海百姓的祸害。
粮食援助是有限额的,两个政权每年各自十万石粮食的无偿援助,隆武朝廷和鲁监国每年各三十万石和二十万石的零利润粮食出售额度,要想再从社团手中获得更多的粮食,那就只能以相对合理的价格购买了,社团把对两个政权的粮食贸易的利润定在了百分之三十,但所有的粮食贸易都必须在满足社团移民需求之后,才能进行。
事实上,援助法案公布之后,两个政权在‘追讨赃款’上的态度都缓和了许多,至少他们已经认识到,社团从崇祯朝的可有可无,到弘光时代的不可或缺,已经转变成了现在的庞然大物,每一支抗清的力量都需要社团的支持,而社团也终于成为朝廷惹不起的存在。
而那八百万的巨款,李明勋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让其用到合理的地方,实际上,也就是用到社团自身武装力量的建设上,他之所以不遗余力的向元老院宣告隆武与鲁监国的不可靠,除了早就知道这两个政权会在外敌和内斗之中分崩离析,就是要求必须自己掌握足够的军事力量,特别是加快陆军的建设!
联合银行剩余的存银依旧不动,股份分配一如往常,汉奸们占据的百分之八十的股份完全收为社团公有,而社团计划中对菲律宾西班牙人的军事行动将选择从联合银行贷款进行。
联合银行依旧是社团进行融资一杆大旗,虽然说江南变局之后,剃发投降的股东直接没收了一切股份,但对于没有投降,而是前往台湾、广东、福建甚至台湾避难的股东则依旧保有其合法股份,依旧对其支出分红,而在未来,联合银行依旧会向大明所有人开放募股和储蓄,虽然很难在福建和两广重复江南那种一本万利的模式,但毫无疑问,这会为社团争取一大批的利益共同体和政见相同的人,发生了江南之变后,依旧入股联合银行或者存储现金的人必然是支持抗清事业,站在社团这一方的。
而从南京抄家所得的另四百五十万中,留下一百万作为社团储备资金用做备用和支付贷款利息,其余三百五十万按照二比五的比例在海陆两军之中进行分配,也就是说,陆军一下获得了二百五十万的军费。
海军获得一百万的军费除了对规划中的下一年度的海军舰艇建造数量进行扩大之外,最主要的是扩建造船厂和船坞,其中重中之重是在海参崴建设社团第二个海军造船厂,利用永宁行政长官区丰富的橡木资源建造军舰,要求海参崴造船厂尽快获得制造巡航舰和主力舰的建造能力。
而陆军的二百五十万军费虽然很多,却更为紧缺,目前社团陆军仅仅拥有四个新军营,泗礁山、香港、大本营和永宁各有一个,一个骑兵营和两个炮兵营在大本营,这就是社团全部的野战力量,除此之外,就是各地的守备联队和守备大队等地方部队,而得到军费之后,陆军迅速进行扩张,筹划之中建立两个骑兵营和六个新军营、两个炮兵营。
因为社团对陆军的急需,所以对陆军的支持更大,除了更多的军费,还有由社团一应的配套支持,比如兵工厂的扩建,火炮份额的分配等事务,完全都有大本营和各行政长官区财政负责。
当然,陆军扩军这不仅需要二百五十万两白银,更需要一年半到三年的时间,这也与社团的战略规划相得益彰——社团不能在没有希望的福建和浙东投入力量,但是绝对不能坐视满清占领两广。
但是有一点需要指出,两广之地的守备是靠社团无法单独承担的,毕竟扩军之后社团仍然只拥有不到三万人规模的野战力量,难以独立支撑,想要守住两广,还需要两广之地,特别是由沈犹龙控制的两广全力支持。
隆武元年八月,社团率先与鲁监国政权达成协议。
鲁监国政权不再坚持追讨赃款,并且接受社团的粮食援助计划,只是鲁监国政权在泗礁山的问题上发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社团以白银五万两和精米八万石获得泗礁山、马迹山等嵊泗列岛二十年的租界权,并且有义务与鲁监国政权一道参与对舟山群岛的防御。社团可以在泗礁山进行任何经济和军事行动,而无需向鲁监国政权报备,而鲁监国政权则不允许在嵊泗列岛驻军,但允许派驻税务人员,收缴关税。
实际上,嵊泗列岛成为了继香港之外的第二个租界,社团也获得统治和使用泗礁山的法理基础,由此,顾三麻子选择正式加入社团。
可以说,缺兵少粮没饷,又乏人支持的鲁监国政权已经没有多少资格进行谈判,所以条件非常现实,倒是隆武政权,因为得到了明国其他省份的支持,而显得颇为强势。